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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扣工资做押金打工妹遇讨要难

时间:2017-12-14 17:22:48

餐馆扣工资做押金 打工妹遇讨要难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记者 肖刚 李娜)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应当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得以各种理由私自扣发员工工资或者收取押金,但是兰州乐不思蜀餐馆随意扣发员工工资作为押金,员工要求退还遭拒,老板称这是该店管理员工的制度。3月14日,打工妹牛小红在讨要无望的情况下,欲将此事诉诸法律给自己讨一个说法。

不退押金餐馆门口贴着新的招聘启事。

2010年开春,19岁的临洮女孩牛小红来到位于兰州市嘉峪关南路的乐不思蜀精品川菜店打工。餐馆老板王某告诉牛小红,每个进店的员工收取800元的押金,押金从每个月800元的工资里面扣除,分八个月扣清,干够一年退还全部押金。牛小红在乐不思蜀店干了11个月后跳槽离开了乐不思蜀,当她多次向老板要回押金时,店老板却拒绝支付800元押金。

随后,记者和牛小红的委托人一起来到乐不思蜀精品川菜店来了解情况。餐馆老板王某称自己知道收取押金不合法,但这是该餐馆约束、管理员工的办法。王某还称餐饮行业打工者的流动性大,尤其是春节前后,老板也有难处,不得不用这个权宜之计,如果不用这样的措施,餐馆就没办法开下去了。如果要给牛小红全额退还押金的话,是绝对不可能的。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监察中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应当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得以各种理由私自扣发员工工资或者收取押金,违者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经确认后劳动监察部门将对违法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当事人牛小红咨询了久铭律师事务所的马律师后表示,她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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