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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培训城管上门收费劳动培训由镇政府发文

时间:2017-12-14 11:18:46

厨师培训"城管"上门收费 劳动培训由镇政府发文?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日讯(本网记者 林小明 谭青 文/图) 昨日,晋江陈埭镇不少餐饮店里来了一群执法人员,带着一份镇政府发的文件,向业主收取400元至500元不等的劳动技能培训费。业主们纷纷质疑:镇政府发文要求参加劳动培训是否妥当,费用是否合理,执法人员上门收费是否妥当?对此,陈埭劳务所负责人解释,此次培训是自愿的,并不是强制收费,同时他也承认让执法人员帮忙收钱的方法确实欠妥。

就此事,晋江市效能办黄主任在接到记者反映后表示,这种情况由镇政府发文是否合适还需具体了解后才能下定论。他表示,今天了解后将给记者答复。

【事件】

“城管”进餐饮店

收厨师技能培训费

在陈埭涵口经营餐饮的陈先生说,当时几名执法人员开着执法车过来,先是分发了《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厨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然后要求从事餐饮行业者需缴纳400元或500元不等的培训费,参加厨师技能等级培训,而培训组织者是陈埭劳务所。

陈先生说,执法人员给附近所有餐饮店、酒店都分发了通知。“他们还说,我们也可以选择不参加培训活动,但下次过来检查如果发现没有从业资格证的,就要罚款了。”陈先生一听这话,赶紧掏出400元缴费,领了一张盖章为“泉州市海都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的收款收据。

泉州市海都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的负责人陈主任告诉记者,该培训中心是由泉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培训机构。此次培训,他们与陈埭劳务所合作,他们主要负责人员培训和考试,所收取的费用也是交给他们的。

【质疑】

劳动培训

由镇政府发文?

陈埭镇政府分管劳务所的陈副书记:以镇政府发文是为了显示政府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昨天,记者看到这份通知,落款确为陈埭镇政府,时间为8月25日。《通知》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精神,对从业人员施行先培训后就业,先持证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决定在陈埭镇举办厨师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培训对象为陈埭镇各酒家、酒店、饭店、食堂等餐饮单位厨师岗位的从业人员,尚未取得厨师技能等级证书和已取得初级烹调师人员。

对此,陈埭镇政府分管劳务所的陈副书记解释说,培训是由劳务所组织的,劳务所是劳动局派驻镇里的基层站所,属双重管理,以镇政府发文是为了显示政府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强制培训

执法人员误解?

陈埭镇劳务所李所长:执法人员可能误解了他的意思,才导致“误会发生”。

对陈埭收取厨师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费一事,晋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陈清波主任说,从业人员如果需要考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者进行职业资格等级认证,可以到劳动就业中心报名,中心可以统一组织资格考试,但都不是强制性的。

负责此次培训的陈埭劳务所李所长称,餐饮业者反映遭“检查、处罚”等言语威胁的问题,他估计是业主与执法人员在沟通方面存在问题,今年陈埭劳务所也将规范陈埭餐饮从业者的资格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执法人员可能误解了他的意思,才导致“误会发生”。

至于培训收费问题,李所长解释说,培训费用事实上由*规定的鉴定费用和培训费用组成,像初级等级收费为400元,其中190元为*规定的鉴定费用,210元培训费包括材料费、师资费用、租用教学场地费等。

人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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