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公安局原局长受贿被判刑十年
记者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秦皇岛港公安局原局长张儒健犯受贿罪,日前被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被告人张儒健在担任秦皇岛港公安癫痫病的很新治疗方法局副局长和局长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秦皇岛港公安局录警、执法办案和提职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4万元人民币。
张儒健的犯罪事实主要有:2012年6女性购物分享月,张儒健收受王某20万元,并在王某之子录警陕西中际医院怎样过程中给予帮助;2013年7月,张儒健收受刘某30万元1月,张儒健在家中收受刘某20万元,并在刘某之子录警时给予帮助。2012年,秦皇岛港工务段杨某私卖铁轨被秦皇岛港公安局查获,杨某将5万元放到萝卜箱里送给张儒健,后来公安部门没有对此事立案。2012年,姜某为提职请托张儒健帮忙,获得提职后,姜某将2万元送到张儒健办公室等。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儒健身为*工作人中医治疗癫痫病的方法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为他人谋利益,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34万元依法上缴国库。(记者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