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士遛狗不牵绳遭暴打的经历引起网友争论。据媒体报道,8月30日,四川成都的邓女士将家中6个月大的金毛犬带出门遛,没有牵绳。途中,邓女士的狗跑向一个孩子,孩子的爷爷朝狗肚子踹了一脚。
邓女士上前理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邓女士称自己被小孩的爷爷和母亲暴打,身上多处受伤。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双方均有动手。
事后,邓女士在微博中配了几张脸部、身上受伤的照片,还出示了医院诊断书,诊断结果为:颌面部、双上肢、颈后背部多发皮肤软组织挫伤,脑震荡。
邓女士自称是一名主持人,而自己伤情很重的是脸部,接下来两个月的活动不能出席,需要赔付违约金,要求打她预防癫痫病的措施有哪些的人赔偿。
不少网友谴责邓女士遛狗不牵绳的行为,也有人认为不管怎样,打人就是不对。
饲养宠物应尽管理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动物应
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必须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邓女士所在地施行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
邓女士带金毛犬出门未牵绳,属于未对饲养的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如果金毛犬伤人,邓女士要承担侵权责任。
将人打伤应负赔偿责任
如果邓女士的狗威北京治疗癫痫哪里好胁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孩子的家长可以对狗采取一定措施,制止其伤害孩子,但不应对邓女士本人实施暴力。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损伤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任。
邓女士称,自己是主持人,脸部受伤会严重影响以后的工作。根据《很高人癫痫临床表现症状都有什么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广西癫痫病专业医院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据此,邓女士可以要求打人者赔偿自己因受伤不能工作的损失。